征地拆迁款属于合同纠纷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拆迁款谈不拢能够进行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款不满意的,或补偿协议订立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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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拆迁协议即属于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事宜达成的各类事项的统称。既然本质上属于合同,则有时效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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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当时的拆迁协议应该有关于拆迁安置款发放的问题,也会有拆迁安置款的履行时间,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安置协议。如果安置协议中未约定的话,你可以向行政机关书面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行政机关未给与补偿,这时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
房屋拆迁后一直没拿到补偿,可以通过拒绝征收或者是和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的方式来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进行征收,如果征收补偿不到位的,被征收人查以拒绝征收。
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普通老百姓之所以不愿意拆迁,就是一方面担心政府拆迁之后的款项不到位,另外一方面呢,也是担心自己没有地方居住,事实上也有很多地方在拆迁之后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迟迟不发放补偿款项,这对老百姓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损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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